打公共電話被招牌砸傷 超商店長判拘役
2016/9/8 14:06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新北市楊姓女子在新北市某超商店外打公共電話,竟被超商外的ATM招牌砸中,導致右眼險瞎等傷害。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超商女店長拘役20天確定。
判決書指出,本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8年4月間,楊姓女子在板橋區某便利商店外騎樓打公共電話,未料電話機上方的台北富邦銀行ATM廣告招牌掉落,砸中她的頭部,造成右顏面挫傷等傷害。
楊女事後對超商女店長、台北富邦銀行等提出告訴,一審法院認定女店長有過失,判處拘役20天。
全案上訴到二審,承審法官認為女店長要善盡管理維護責任,見廣告招牌鬆脫,竟未設置任何警告標誌或警語,有所疏失,不過她已依超商作業流程通報銀行處理,北富銀該負責實際修繕責任,因此維持拘役20天的判決,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定讞。10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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