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刑責推動修法 可判10年罰金1億
2016/8/25 11:12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警政署執行全國查緝毒品專案並強力掃蕩詐騙,由刑事局結合22個縣市警局,逮捕142名詐欺成員。警政署將針對詐騙犯,推動提高刑責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1億元以下。
警方今天說,暑假期間在全國「打擊詐欺專案行動」部分,刑事局結合22個縣市警局,針對詐騙機房、車手團及非法洗錢地下匯兌成員組織執行掃蕩,逮捕詐欺成員142人,查扣現金約新台幣370萬餘元、人頭帳戶存摺22本等贓證物,經清查被害人數多達774人,累計詐騙不法所得有8606萬餘元。
刑事局、桃園市及台北市警察局共同在桃園市中壢區破獲內部裝潢富麗、配備高級音響視聽室及健身房詐騙集團帳房,並逮捕自稱「印鈔機」的天道盟林姓幫派分子及其小弟。
警方查出,該集團佯稱檢警,要求民眾交付存摺、提款卡、印章,專挑年長者詐騙,更吸收未成年當車手還運毒。
警方從案件分析,黑幫現已插手從事「電信網路詐欺」,警政署將參加8月30日行政院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會全力推動此草案通過審議。
警方說,未來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發起、主持、操縱或參與犯嫌,可依草案第3條並合併刑法規定,「最高可再加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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