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鳳前男友張富驗資不實 判刑3個月
2016/7/28 12:01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8日電)知名製作人、藝人陳美鳳前男友張富,涉嫌驗資不實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今天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張富是經紀公司「紅海演藝」負責人,民國99年1月向4名股東收取新台幣800萬元股款,卻將股款挪作私用,2月時又再向他人借1650萬元存入公司帳戶以供驗資,驗畢後便提領出來還錢,使台北市商業處誤信、核准註冊登記。
股東事後控告張富詐騙股款,加上此舉為驗資不實,台北地檢署7月25日偵結,依詐欺罪嫌對他提起公訴。
北檢在將他起訴前,張富因屢傳未到、拘提無著,4月依法發布通緝,而他在逃亡3個月後,7月18日因偷竊身障人士的彩券,遭警方逮補。
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今天做出判決,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7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