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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局股長涉X光儀弊案 依貪污罪起訴

2016/7/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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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魯鋼駿桃園26日電)負責承辦航警局X光安檢儀器採購案的孫姓股長,涉嫌勾結中國大陸廠商,採購劣質X光檢查儀、收取回扣,桃檢偵查終結,依貪污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裁量從重量刑。

航警局於民國103年度採購的雙射源X光檢查儀,在驗收時發現有瑕疵,主動報請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負責該採購案的孫姓警官,涉嫌與中國大陸廠商勾結,5月時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桃檢指出,孫姓股長受到中國大陸公司台灣區李姓女經理之財色利誘,於103、104年度向該商進行5次採購案,購買劣質X光檢查儀器,涉貪污治罪條例購辦公用器材舞弊罪嫌,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將孫姓股長移至桃園地院審理。

起訴書指出,已婚的孫姓警官承辦國內為數最多之X光安檢儀器採購案,但竟財色薰心,勾結大陸地區廠商李姓女經理,發展婚外情,並向該公司採購X光檢查儀,設置在桃園機場、台北松山機場、高雄小港機場等處。

針對採購到劣質X光檢查儀一事,航警局在發現有品質瑕疵後,即嚴格責由廠商立即改善,經複驗後合格,並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範,目前儀器設置於桃園機場第一、二航廈及貨運站使用,功能穩定正常。1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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