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挾持3大學生 林國正多判2年半徒刑

2016/7/24 16:26(7/24 16: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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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東縣24日電)台東去年發生嫌犯林國正挾持3名大學生拒捕案,林嫌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不過,他因2起強盜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台東地檢署依2起強盜罪和1起妨害自由罪起訴,2起強盜罪部分,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挾持學生部分判2年6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還可上訴。

林國正被控去年11月間和2名同夥,持槍強押林姓被害人上車,取走身上手機,要求林姓被害人交出2萬8000元欠款;期間林國正多次用手槍指著被害人頭部,並且敲打,等被害人籌付錢後才獲釋放。

接著,林國正又持槍向周姓民眾暴力討債,多次槍柄敲打周姓被害人,取走1200元和手機、平板電腦。

警方獲報後前往林國正窩藏的民宿拘提,結果林國正從民宿天井脫逃,躲入另一家出租民宅,屋內剛好有3名台東大學學生,因而爆發挾持拒捕案。

林國正挾持3名大學生,經台東市長張國洲和刑警大隊隊長鄢志豪多次談判,林國正先釋放2名學生,接著要求檢察官到場做筆錄,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和媒體聯絡。

林國正從前一晚8時和警方僵持至隔日下午4時,透過被挾持的學生向外喊話,「子彈和槍都是假的」,隨後出面投案。

台東地檢署依2起強盜罪和1起妨害自由罪起訴,2起強盜罪部分,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挾持學生部分判2年6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還可上訴。

台東縣刑警大隊長鄢志豪表示,林嫌當初一時衝動拒捕,延伸出影響社會重大的挾持案,結果多判了2年徒刑,「不值得」。10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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