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女童案王嫌想道歉 原來是媽媽教的
2016/7/21 14:56(7/21 22: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1日電)內湖女童案今天第二次開庭,法官勘驗嫌犯王景玉與父母在看守所對話錄音,王母教他「看到被害家屬要趕快跪下」,王嫌也聽媽媽的話,今天開庭就表達想道歉,但家屬未到場聆判。
外號「小燈泡」的4歲女童3月突遭持剁骨刀的王姓凶嫌從後方猛砍頸部,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事後王嫌遭移送士檢偵辦時,大批民眾上前痛毆,王嫌因此數度求饒「不要再打了」,但仍無法平息眾怒,憤怒的民眾直到翌日凌晨才散去。
士林地檢署5月偵結,檢方指出,根據榮總精神鑑定報告,王嫌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嫌,建請法官求處極刑。
士林地方法院6月首次開庭時,王嫌因為在庭上說詞反覆,甚至還曾嗆聲法官,他的辯護律師以就審能力有疑義為由,曾提停止審判。
今天是第2次開庭,法官當庭勘驗王嫌與父母在看收所的對話錄音,王母還教導他「不要亂嗆法官」、「看到被害家屬要趕快跪下來」、「別人罵你不要回嘴」等語。
王嫌則向父親要求「我要交保啦,你去問律師」,還強調「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免費的」,最後要求父母每週都要帶鳳梨酥、巧克力來給他吃;但父親則回應他「你犯的是殺人重罪,除非跟陳水扁一樣保外就醫,有病」。
王嫌似乎也「聽媽媽的話」,今天一開庭就先向法官說「我要對被害家屬道歉」,但法官則回應,「可是被害家屬今天沒有來啊」,王嫌隨即收口不語。
王嫌的辯護律師認為,播放這些錄音會侵害被告及父母隱私權,但法官認為這些內容涉及交保、保外就醫、找律師等策略,與判斷王嫌的就審能力,有很大關聯。10507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