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告開放前撿漂流木 3男遭法辦
2016/7/13 11:03(7/13 11: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3日電)河川在颱風過後常有漂流木,但政府清理註記完畢並公告開放前,民眾不可撿拾;3男在南投縣信義鄉撿拾700多公斤而遭法辦。
颱風尼伯特過境,山區降下大雨,河川出現漂流木,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加強河川漂流木巡察及取締工作,在濁水溪雙龍橋河床查獲3人盜取漂流木。
南投林區管理處今天表示,專案小組昨天在雙龍橋附近河床,發現吳姓男子等3人正以鏈鋸切鋸漂流木,並利用拼裝車載運1支櫸木及1批雜木,總重700多公斤,吳男等人辯稱要撿拾燒火使用,但政府尚未公告自由撿拾漂流木,依違反森林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林管處指出,颱風過後,河川常有漂流木,依森林法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木漂流到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須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在1個月內註記的漂流木,當地居民才可自由撿拾。
南投林管處表示,颱風警報解除後,林管處立刻與地方政府對主要河川漂流木進行勘查、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工作,經統籌整理後,才會依法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未公告開放前,盜取漂流木是林警重點取締工作,呼籲民眾勿觸法。1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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