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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丙烷傷身 勞安所訂標準

2016/6/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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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7日電)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表示,根據研究溴丙烷對人體有致癌風險,今天將職場溴丙烷容許暴露標準建議值公告在網站上。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今天公告「接受職場溴丙烷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暴露標準建議值(REL-TWA)為0.1ppm,並註記『瘤』、『皮』字」。

勞安所表示,溴丙烷主要使用於金屬、塑膠、電子和光學元件清洗去脂及黏著噴霧、乾洗、溶劑噴霧等產品應用。動物實驗及人體流行病學實驗皆已證實其具神經毒性、肝毒性及生殖發育毒性。

國內也曾在民國102年發生首例群聚現象,高爾夫球桿頭製造公司多名員工因清洗高爾夫球桿頭,溴丙烷溶劑過量暴露,造成腰部麻木、走路不穩、容易跌倒、雙下肢肌肉痙攣疼痛和頻尿、便祕等症狀,診斷結果確診為多發性神經病變,確定為職災。

由於目前國內並無溴丙烷建議容許暴露標準,勞安所依照國內外溴丙烷相關職場勞工暴露調查、流行病學及毒理學等文獻資料,完成職場溴丙烷容許暴露標準建議值文件,並經「職場危害因子容許暴露標準建議值審議小組」多次會議討論和決議。

從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公告在勞安所網站供外界評議及提供修正建議與參考資料後,將送勞動部修正或增訂「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參考。1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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