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深知悔悟 違規製麵業者判緩刑
2016/6/2 11:11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日電)台中市李姓業者違規添加硼砂在麵條、水餃皮中遭查獲,台中地院今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李男8月徒刑,緩刑2年,犯罪所得新台幣2萬8160元沒收,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71歲李男為求所製造販賣的油麵賣相較佳,去年10月間向來源不詳的化工業者,以每台斤新台幣26元價格,購入硼砂5台斤,以每60公升水加入2湯匙硼砂的比例,加到蒸煮油麵的沸水中製造油麵。
法官認為,李男在油麵製作過程中添加硼砂,並販售予攤商或一般消費者,所影響範圍、人數非微。
不過,法官審酌李男犯後「深知悔悟」,無再犯之虞,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李男8月徒刑,緩刑2年,犯罪所得2萬8160元沒收,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可上訴。10506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