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收解剖費押金詐財 志工助理遭判刑
2016/5/5 11:57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5日電)1名曾以志工性質在台中地檢署擔任解剖助理的鍾姓女子,從2年前開始,陸續向死者家屬佯稱須預收新台幣2000元解剖費,今天遭法官依詐欺罪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8歲鍾女為台中地檢署進行解剖業務時長期配合的解剖助理,以志工性質在檢察官及法醫於相驗後決定解剖時,從事解剖過程的場地準備、督促並協助死者家屬及禮儀社搬運遺體、協助解剖後縫合沖洗等工作。
判決指出,鍾女明知死者家屬在檢方進行解剖時不需支付任何費用,且檢方於解剖訊問完畢後,會補助死者家屬2000元供冰存、搬運等額外支出費用,鍾女卻向死者家屬佯稱需先付2000元解剖費押金,待解剖完畢檢察官會退還。
事後,陸續有家屬向檢察官反映此事,經追查後發現,鍾女自2年前開始陸續向12名死者家屬收取所謂的「解剖費押金」。
鍾女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雙方認罪協商,法官今天依詐欺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可上訴。10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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