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死幼女棄屍 狠父判刑15年確定
2016/4/28 12:15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陳姓男子去年酒後不耐幼女哭鬧,竟悶死女兒後棄屍分居妻子家裡,最高法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5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家住新竹的陳男與妻子育有1歲大的女兒,兩人分居後,孩子平常由妻子照顧,去年7月交由陳男照料,兩人為育兒、經濟問題一言不和,發生爭執。
陳男口角後,獨自在家中喝酒,正巧女兒睡醒哭鬧,他心生不耐,竟拿毛巾摀嘴活活悶死女兒。隔天,陳男將女兒屍體棄置在妻子家中,逃亡後遭警方逮捕。
新竹地院考量陳男犯後曾後悔自殘,被逮捕後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2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女童死前痛苦掙扎,口唇齒間出現瘀紅印痕,可見陳男手段凶殘,他用殘忍方式悶死無抵抗能力的稚齡幼女,惡性重大,將他加重刑度改判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1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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