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命案判無期定讞 聲請再審調查
2016/4/27 15:28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7日電)林姓男子涉及9年前高雄鳳山運將遭槍擊命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接獲喊冤和證據為他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提訊到庭調查。
林男涉及民國96年5月間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人槍殺案,凶手開槍後下車徒步逃逸,2名目擊者曾追趕,過程中凶手曾回頭持槍威嚇,隨即逃脫。
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得的凶手逃逸身影面貌模糊,於是依目擊者描述畫出凶嫌「長髮及肩」畫像,公告懸賞新台幣20萬元緝凶。
在追查過程中,由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林姓女子,她指稱看過畫像後認為凶嫌長得很像林男,警方於是通知林男說明,但林男矢口否認殺人,不過因目擊者指認是他而遭羈押,並於99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林男喊冤,冤獄平反協會接獲林男訴求後,認為全案有疑點,檢具林男「案發前短髮照片」和「中研院臉部影像分析意見」等,遞狀聲請再審,高雄高分院首度提訊到庭調查。1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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