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棄屍案 檢方偵結起訴建請處重刑
2016/4/20 16:17
(中央社澎湖縣20日電)發生在去年12月殺害林姓被害人棄屍的劉全利和洪進郎2人,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共同殺人和遺棄屍體罪起訴,並建請處予重刑。
起訴書說,被告劉全利(35歲),曾任某國中體育老師,也是現任西嶼鄉長之子。至於洪進郎(45歲),是一名魚販。
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盟翔表示,林姓民眾遭殺害棄屍案,被告劉及洪2人因積欠林姓被害人債務,不滿林不斷向其催討,竟萌生殺意,共同計畫殺害林並加以棄屍,且約定事成後,劉給付現金5萬元與洪,並以支票代洪清償21萬元債務。
劉及洪2人於作案前曾二度謀議及預備殺害林而未成,復於民國104年12月14日上午10時40分許,至東昌營區及西嶼西堡壘勘查地形後,共同謀議殺害林。
劉於同日中午時分,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洪及林進入東昌營區後,旋由坐在右後座之洪以手臂緊勒坐在副駕駛座之林頸部,劉則將自小客車駛進西嶼西堡壘,因洪一時緊張且一路顛簸,林未遭勒斃,下車往東昌營區方向逃亡,劉駕車搭載撿拾現場木棍1支之洪緊追林,由洪持木棍歐打林頭部數下,林因失血體力不支倒地,洪將林拖進營房內,以手用力按壓及單腳踩踏林之肋骨,導致林肋骨骨折窒息死亡,劉及洪2人旋共同將林之屍體拋下西嶼西堡壘瞭望臺前懸崖山溝。
檢察官考量被告2人殺意甚堅,殺人手段血腥暴力,被害人死亡前承受極大苦痛,並將死者遺體拋下山溝湮滅犯罪事證,為民風淳樸及治安良好之澎湖罕見之凶殘犯罪,建請法院依法從重量刑。1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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