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持搜索票辦案 下午自己被押進地檢
2016/4/18 14:00(4/18 16: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8日電)海巡署東巡局金姓士官,偵辦砂石業者違反水土保持案,涉嫌索賄;上午持搜索票前往辦案,未料下午,自己反被上手銬押進地檢署。
廉政署日前接獲檢舉,海巡署東巡局金姓士官,涉嫌利用偵辦砂石業者違反水土保持和竊取國土案機會,持續向業者索賄。
廉政署指揮台東縣刑警大隊,不動聲色監控金姓士官行動。4月8日,金姓士官前往台東地檢署申請搜索票,前往砂石場辦案,向業者索賄時,當場被埋伏的刑大幹員逮捕,帶回台東地檢署。
「看了霧煞煞」,台東地檢署人員說,「怎麼早上來拿搜索票,下午自己被銬進來?」。
指揮偵辦的檢察官許萃華懷疑尚有共犯,將金姓士官聲押獲准,擴大偵辦。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宏儒今天表示,金員利用承辦違反水土保持法、竊佔國土等案件職務上之機會,佯稱其受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具有相當權限足以影響檢察官偵結結果,可使涉案人不受司法追訴處罰。
金員並將案件蒐證光碟交涉案人者,藉此取信當事人,以此方式向案件當事人索取賄款。
檢察官調查,金員先於105年2月間,向某當事人詐得賄款新台幣10萬元,得手後食髓知味,又於4月間再向另一當事人索賄20萬元。
徐弘儒表示,承辦檢察官深入調查、掌握具體事證,會同廉政署南調組、海巡署東巡防局督察室、台東縣警察局等機關單位,於4月8日下午,金員前去向當事人收取20萬賄款先期款項1萬元時,當場人贓俱獲,予以拘提。
徐弘儒表示,金姓涉嫌人曾經承辦台東多起刑事案件,且對外都以檢察官指示偵辦為名義,若有民眾受騙可至地檢署檢舉告發;另外,承辦檢察官也將擴大清查,過濾金員經辦案件是否涉有不法。1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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