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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吊打毛小孩 2男各罰1.5萬

2016/4/7 13:39(4/7 17: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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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7日電)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在1個月內接獲民眾以手機錄影檢舉,葉姓和賴姓男子在住家陽台虐待犬隻,所幸毛小孩無大礙,兩人各遭開罰新台幣1萬5000元。

動保所長陳瑞濱表示,1名年約20多歲在便利商店打工的葉姓男子,3月6日因室友飼養的1歲黑色混種母犬「黑妞」亂咬家具,涉嫌在中正區新豐街租屋處陽台,用鍊繩將犬隻吊起,頭部朝上不斷拍打,並以毛巾塞住犬隻嘴巴後,繞到頸部反綁。

動物保護檢查員前往調查時,葉男坦承對犬隻施暴,但供稱「我是在教導牠,只有用手輕拍」。陳瑞濱說,經訪談後,葉男應是不懂如何照顧毛小孩,才會用錯誤方式管教。

另外,動保所4日也接獲另一起案件。1名30多歲擔任廚師的賴姓男子,與3名室友承租在安樂區崇德路一處民宅,當天因遭室友飼養的4個月大混種犬「黑鼻」咬傷右小拇指,涉嫌以鍊繩將犬隻懸空吊起摔丟。

賴男向動保員表示,「黑鼻」在陽台因被鍊繩纏住,好心想幫牠解圍卻被咬傷,才會傷害「黑鼻」,但當時「只是輕放,並未摔丟」。

陳瑞濱表示,兩人在動保員訪談時均配合調查,也認錯坦承管教不當,製作完筆錄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分別開立1萬5000元罰鍰,並依法撥發罰鍰2成3000元給予檢舉人作為獎勵。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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