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撿手機遭搜索 員警態度不佳記申誡
2016/4/6 12:26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陳姓男子在超商撿到手機後帶回家,事後投訴警方闖民宅強搜。台北市文山二警分局今天說,員警值勤時全程攝影蒐證,但過程中對陳男家屬態度和口氣不佳,已記申誡處分。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二分局表示,景美派出所朱姓員警日前執勤時接獲1名曾姓男子報案,曾男指稱,手機放在超商門口飲料架後遺失,因為手機有許多個人資料,希望員警協尋。
朱姓員警獲報後調案發地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1名男子涉嫌撿走手機,調相關資料後,掌握陳男住家並前往搜索,案發後隔天,警方登門搜索。
警方表示,朱姓員警到陳男住家後,拿出監視器錄影畫面,陳男看完影像後坦承侵占手機,並表示把手機放在家中,主動引導員警到臥室的床墊下取出手機。
朱姓員警通知曾男領回,曾男再度表示手機內有重要個資,感謝警方及時尋回手機。
事後,陳男向媒體投訴,據報導,陳男是在住家附近超商飲料箱上面撿到一支螢幕破裂的手機,2名員警登門清查時,未持搜索票,且未經同意就入屋搜索,被陳男家屬質疑違法。
文山二分局表示,朱姓員警執勤時全程錄影蒐證,但過程中,面對陳嫌家屬質疑執勤程序時,未能詳細說明,且執勤態度及應對口氣不佳,更未留下書面資料,讓雙方認知產生落差,已記申誡處分,且已經和投訴者陳男姐姐說明並獲理解。1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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