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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掏空案 胡洪九孫道存判刑

2016/3/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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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結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遭掏空新台幣200億元案,今天依業務侵占判刑財務長胡洪九14年半、前董事長孫道存判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胡洪九、孫道存等人被控從民國83年起隱瞞董事會且違反政府禁令,利用海外子公司違法投資中國大陸,掏空近200億元。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9年宣判,認定胡洪九開庭期間緊咬孫道存,並自承犯罪,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胡洪九18年徒刑,併科罰金10億元,孫道存則判刑4年。

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超過5年後,上午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判處胡洪九14年半,併科罰金10億元;孫道存判刑3年;被告仝清筠判刑1年6月,另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民事部分,北院101年11月底判胡洪九、孫道存須賠償至少140億元,目前案件由高院審理。1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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