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兄弟檔教唆殺人奪命 判刑定讞

2016/3/14 11:1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詹益群、詹益宗兄弟多年前不滿許姓好友因故反目,並對其開槍示威,於是教唆手下槍殺許男。最高法院今依殺人等罪名,各判刑16年、15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詹氏兄弟與彰化二林角頭許家豪本是多年好友,後來因故反目成仇。許男為了恐嚇示威,在民國101年8月先開槍射擊詹益群住家鐵門,又到詹益宗家外作勢開槍,遭阻止後離去。

事後,詹氏兄弟不滿被許男丟臉「漏氣」,決心報復,先指示手下小弟到許男住家潑汽油,又在同年12月得知許男在雲林某一間KTV飲酒,下令要小弟、友人前去堵人尋仇,一連開7槍殺死許男。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考量,詹氏兄弟犯後勾串證人、共犯,推由小弟出面投案,以掩飾犯行,且犯後兩人均否認犯行,未與死者家屬洽談和解,本不宜輕縱,但考量他們是因死者開槍恐嚇才復仇,並非隨機殺人,分別將詹益群、詹益宗判處16年有期徒刑及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10503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