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農業處採購弊案 承辦人:無挪己用
2016/3/4 12:50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4日電)台東地檢署偵辦台東縣政府涉採購弊案,農業處長、副處長和承辦人坦承不實核銷轉換現金,但挪用金錢買禮物送上級長官,無挪為己用。
台東地檢署表示,檢察官陳豐勳接獲檢舉,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涉採購弊案,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台東調查站搜索縣政府,並約談農業處長許瑞貴、副處長許家豪,以及2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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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調查發現農業處向台東縣農會小額採購時,以不實核銷方式將舉辦活動採購後剩餘未使用物品寄存回農會,並轉換為等值現金,再拿這些現金採購其他物品或禮品贈送長官。
被約談的4人供稱,轉換的現金均使用在公務上,沒有挪為己用,檢查訊問後予以請回;不過,檢察官認為尚有待查疑慮,將再約談其他人,清查過濾挪用款項之詳細金額、去向、用途為何,以認定是否成立犯罪或構成何等罪責。10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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