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容化母妝 蔡京京賴帳判刑
2016/3/2 10:1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台北地院審結弒母案被告蔡京京易容化母妝賴帳案,今天依詐欺罪判處蔡女、蔡夫曾智忠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於101年殺害蔡母棄屍,兩人不認罪還在獄中結為夫妻,並屢次自稱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理。蔡女、曾男一、二審均分別被判無期徒刑、死刑,花蓮高分院更一審日前則判處兩人無期徒刑。
兩人另被控在民國101年間,騙化妝師將蔡女化妝成母親樣貌,意圖不軌,但未付化妝費新台幣8000元就逃跑,被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得利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上午宣判,由於蔡京京和曾男都被羈押禁見於花蓮看守所,法官透過遠距視訊宣判,兩人分別聽判後都說「法官違法」,蔡女還因顧著喊而沒聽清楚判決結果,詢問一旁的法警「我先生的刑度跟我一樣嗎?」。1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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