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港鄉長涉賄選 被判當選無效
2016/3/1 17:07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日電)屏東縣里港鄉長張有權在競選時,涉嫌透過樁腳賄選,被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判決張有權當選無效,屏東縣政府將進行補選。
屏檢表示,張有權在競選時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至1500元不等,與其他候選人以包裹式方式,向選民買票賄選,今天被判決當選無效。
屏東縣9合1選舉,有琉球鄉、鹽埔鄉、三地門鄉及里港鄉等4個鄉鄉長因涉賄被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張有權是最後1個被宣判當選無效的鄉長。
琉球鄉和鹽埔鄉已完成鄉長補選,三地門鄉3月7日至9日進行鄉長補選登記,4月9日進行補選,縣選委會表示,將開會討論里港鄉長補選日期。10503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