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地籍重測通知 配合到場認定簽章
2016/3/1 09:49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接獲地籍重測通知書,務必配合到場認定並簽章,以維護自身權益。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指出,在地籍圖重測期間,請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通知書排定時間,到土地座落位置與地籍調查人員配合辦理指界。
地政處指出,地籍調查時,請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公地管理機關,在土地界址分歧點、彎曲點或界址點,會同四鄰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認定,並自行設立界標,界標由公部門免費提供。
地政處表示,當地籍調查完成,確認調查表內容記載確實,請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上逐項認定,正確無誤後請簽名或蓋章,以維護自身權益。1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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