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內線交易案 趙建銘:我沒有犯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被控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高院今天更四審開庭,趙說「我沒有犯罪」,只是赴約去三井宴,建議父親趙玉柱可以買台開股票,後續沒過問。
趙建銘在庭上說,台開股票這件事最早是父親的朋友蔡清文跟他說的,因為當時祖母病危,父親在忙,蔡男才會跟他聯絡,就是沒有內線消息,所以蔡男才提說認識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可以安排餐會(三井宴),他就赴約了,蘇男有講一些願景,有魄力把公司弄好,所以他在餐會後,建議父親可以買台開股票,但要不要買由父親與蔡男聯絡,他都沒有過問,「我沒有犯罪,請法官明察」。
在監服刑的趙玉柱未到庭,他的律師則說,趙玉柱沒有參與也不知悉三井宴,更沒有利用內線消息而買台開股票,買入台開股票,完全是基於個人資金及決定。
同案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說,「我是無罪的」,會介入台開的目的是為了當董事,不是賺取價差,而且持股11個月;蘇德建說「我無罪」,本案是特定人交易,他受政府命令來台開執行公司轉型,他只是介紹買賣雙方認識,餐會時,也沒有說細節。
律師們與檢方在庭上就犯罪所得計算方式,主張應列為本案爭點,公訴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共犯犯罪所得採共同計算,因共犯間互相利用,犯罪所得合計超過1億元,嚴重影響經濟秩序,為一個犯罪態樣,但律師主張應分別計算,不應合併計算。
全案一審時,趙建銘遭判處6年,趙玉柱8年4月,各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在民國103年宣判,分別計算被告犯罪所得,因未超過1億元,實際計算僅為417萬元,因此本刑刑度從7年以上變成3年以上,改判趙建銘4年、趙玉柱4年8月,各併科罰金2500萬元。最高法院去年底,將案件發回更審。10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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