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連惠心提告求償 壹週刊判賠200萬

2016/2/19 17: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中國國民黨前主席連戰長女連惠心不滿壹週刊以「威力纖案-連惠心涉案鐵證曝光」為標題報導,未予查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壹週刊應賠新台幣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連惠心委任律師今天指出,兩造早已簽訂協議書,約定若壹週刊要報導連家事務,須先向連家查證,否則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00萬元;本案是第6次提告請求給付違約金,之前5次壹週刊均敗訴定讞,壹週刊為國內知名媒體,應於報導任何議題前,予以查證,勿以聳動及不實報導,誤導大眾。

判決指出,連惠心主張,壹週刊在649期刊登封面「二月即驗出禁藥-連惠心涉案鐵證曝光」的報導,內文指她「早自半年前就知情」,壹週刊完全未查證,就散布不實言論,且壹週刊718期「名人加持云丰違法賣股連惠心拒援親信遭訴」報導則指出,她不知產品含有禁藥,這兩篇報導互相矛盾。

壹週刊則主張,報導內容是公眾所關切的公共事務,具有高度新聞價值與公共利益,在公益大於私益的原則下,連女的個人名譽權,應退讓於新聞自由之後。10502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