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吸大麻遭解僱 空少提告敗訴確定
2016/2/4 11:2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卓姓空少赴荷蘭執勤時吸食大麻,回國後檢出陽性反應遭解僱,卓男不服訴請法院解僱無效並發放薪資。最高法院今天認定華航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無誤,判卓男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卓男主張自己當空服員已15年,任職期間表現優秀,但民國102年9月間接受中華航空所屬醫務部的濫用藥物抽檢,並交由民航局航空醫務中心的檢驗報告顯示「大麻代謝物陽性」後,華航的人事評議委員會,只給他10分鐘陳述意見,當月月底就被依違反員工守則為由解僱。
卓男打民事官司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求為判決解僱無效並發放解僱期間月薪逾新台幣7萬元及逾471美元。
華航則主張,卓男之前有承認多次吸食毒品,已構成解僱事由,且影響執勤安全性,情節重大,並符合勞基法。
法院調查,卓男曾向他人自承,如果到阿姆斯特丹一定會去抽大麻菸,非常熱愛飛阿姆斯特丹的航班,那邊才合法;卓男在庭上表示,最後一次是102年8月17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吸食大麻,讓自己好好睡一覺,睡醒就上機執勤,在機上沒有恍神,在台灣沒有吸食,沒有犯任何法律。1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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