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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院發回更裁 雲林裁定3槍嫌羈押

2016/1/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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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2日電)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涉嫌暴力恐嚇被查獲持有槍枝的黃姓主嫌3人,經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專案小組1月6日在雲林、嘉義等地,查獲黃姓男子為首暴力恐嚇集團共12人,起出制式突擊步槍、制式手槍、子彈、毒品等證物。

雲林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僅裁定羈押1人,黃姓主嫌交保候傳,檢方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雲林地院更裁。

黃怡華表示,暴力恐嚇集團黃姓主嫌及另2名廖姓成員共3人,雲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羈押,立即將交保的3嫌查緝到案執行。10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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