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爆炸2人灼傷 高市開罰12萬
2016/1/15 16:23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5日電)高雄市岡山區宏嘉食品公司昨天進行冷凍機維修工程作業時,不慎造成兩名勞工遭灼傷,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今天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委外及承攬等3家業者共新台幣12萬元。
大仁公司所僱李姓勞工與蕭姓勞工昨天赴宏嘉食品進行冷凍機管線點焊時,管線中殘留的冷媒(氨氣)遭點燃發生爆炸,造成李員臉部、胸部二度灼傷及蕭員背部灼傷送醫。
高雄市勞工局勞檢處派員前往檢查後,勒令事故現場作業停工處分,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業者承攬管理缺失,裁罰委外及承攬等3家業者共新台幣12萬元。
勞工局呼籲業者從事相關作業時,務必移除或清除環境的可燃物品,還要加強動火管制,利用防火毯、防火簾,做好收火或隔離作業,防止高溫焊渣溢散,作業人員也要穿戴防護具及耐燃衣褲,預防火災爆炸事故。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強調,年關將近,趕工、歲修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的風險也相對升高,事業單位務必做好相關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及風險管理,確保勞工安全。
勞工局勞檢處長周登春指出,截至目前已執行春安檢查368場次,停工處分10件,裁罰15件共計57萬元,違反行業別以營造業、製造業居多,違法事項以「未確實防止墜落危害」最多,其次為「承攬管理未落實執行」。
他說,勞檢處將持續嚴加動態稽查,特別是「防止墜落、物體飛落、崩塌、感電及火災爆炸」等,如有違法,除勒令停工並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10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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