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高鐵詐騙 警方眼尖追回手尾錢
2015/12/31 19:22(12/31 19: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2名詐騙集團車手今天搭高鐵到苗栗取款,因行跡可疑遭眼尖警方盤查,發現身懷現金48萬元及偽造地方法院公文,偵訊後坦承行騙,幫吳姓被害人追回往生父親留下的「手尾錢」。
警方調查,苗栗市吳姓被害人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指稱他積欠電話費1萬2000元,隨後電話轉給2名自稱檢警人員告知電話和個人資料都遭盜用,還涉嫌擄人勒索案件,要求吳姓被害人配合辦案,否則將凍結其財產還會遭到羈押。
吳姓被害人擔心遭羈押,依照來電指示,將父親去世所留下的「手尾錢」48萬元提領出,並約定今天下午2時在住家交付款項。
詐騙集團車手黃姓(28歲)、張姓(22歲)兩名男子下午自台中搭高鐵到苗栗,再轉搭計程車到苗栗市,假冒法院人員向吳姓被害人開具「台灣省苗栗地方法院公証處個人財產證明書」假公文,取得詐騙款項。
2名車手隨後在苗栗市玉清街與坡塘巷口附近因行跡鬼祟,遭巡邏員警攔查發現身懷鉅款及偽造公文書,帶回偵訊後坦承詐騙,全案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積極盤查也及時幫吳姓被害人追回父親留下的「手尾錢」。
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長謝志敏提醒,詐騙手法花招百出,民眾務必要提升「反詐騙」意識,若接獲類似可疑詐騙電話應先保持冷靜,除詢問親友意見外,並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查證,以防受騙上當。1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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