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趙藤雄緩刑確定 葉世文判21年可上訴

2015/12/25 18: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八德合宜住宅案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遠雄建設前副總魏春雄緩刑確定;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判21年,學者蔡仁惠緩刑,葉世文密友無罪部分還可上訴。

高院審結八德合宜住宅案等案,認定趙藤雄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趙藤雄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40萬元,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2億元,褫奪公權2年;魏春雄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應執行1年10月,併科罰金130萬元,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億元,褫奪公權2年;不得上訴而確定。

葉世文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案有罪,依職務上收賄等罪,判葉世文應執行21年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自動繳交犯罪所得400萬元沒收,扣案犯罪所得1600萬元沒收,未扣案所得財物3317萬多元應追繳沒收;還可上訴。

蔡仁惠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審酌蔡仁惠自白犯罪,應執行6月,得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其中僅新竹眷改案可上訴;葉世文及密友陳麗玲被控淡海新巿鎮案部分仍判無罪,受限刑事妥速審判法,日後僅有條件上訴。10412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