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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藤雄年逾古稀 認罪免關定讞

2015/12/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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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結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法官考量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認罪且年逾古稀,長子身罹重病,宣告緩刑5年定讞。

趙藤雄被控林口A7、八德合宜宅及新竹眷改等三案,台北地院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處他4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在宣判前夕,趙藤雄、遠雄前副總魏春雄突然全盤認罪。

高院受命法官郭豫珍、審判長劉嶽承、陪席法官李麗珠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處趙藤雄2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40萬元,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2億元,褫奪公權2年。魏春雄1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130萬元,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1億元,褫奪公權2年。兩人部分皆判刑定讞。

合議庭指出,趙藤雄固然源於葉世文貪念而被動接受需索,但他的犯行腐蝕國民對政府廉潔的信賴,且八德合宜宅在弊案爆發後重新辦理招標,遲滯居住正義,本應發動刑罰。

但合議庭指出,考量趙藤雄清貧出身、白手起家,擁有今日企業規模,實屬不易,他全盤認罪,犯的是法定刑3年以下的輕罪,過去經營建築業數十年也未曾犯罪,況且他年逾70歲,長子身罹重病,有賴親情支撐,因此宣告緩刑。1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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