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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死刑賠償3千萬 陳福祥面無表情

2015/12/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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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案槍手陳福祥,今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須賠償死者家屬逾新台幣3836萬元。陳福祥到庭聆判,面無表情。

這起雙屍命案發生在鬧區西門町的峨眉停車場,喧騰一時,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台北地檢署5月間偵結,認定陳福祥槍殺前來取毒的兩名蔡姓男子,漠視人命且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極重之刑。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福祥全部認罪,表示原本一開始沒打算殺人,是懷疑對方掏槍、出於本能反應而開槍,並已賠償死者家屬50萬元。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依殺人等罪判陳福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加上已賠50萬元,共須賠償死者家屬逾3836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審酌陳福祥及女友證詞指出,原本計畫今年年底結婚,又籌備近千萬元資金開設夜店,可見並無經濟窘迫,且有強盜、槍砲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在監所教化仍無悔悟,原本假釋後在工程公司上班月薪2萬至4萬元,卻為賺取更多錢,而接觸毒品及軍火走私,明顯危害社會大眾安全。

法院指出,陳福祥與兩名被害人之前不相識,也無仇隙,只因主觀認為被害人摸腰舉動,為免自己生命受威脅,而先下手殺害,再為避免形跡敗露,而殺害另一沒帶槍的被害人,在犯後逃逸藏匿並安排偷渡,最後遭逮;法院認定陳福祥已罪在不赦,求其生而不可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1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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