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挾持案 槍沒殺傷力檢方紀錄非筆錄
2015/12/23 11:55(12/23 12: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23日電)台東持槍挾持案,台東地檢署初步認定歹徒所持的槍沒有殺傷力,且澄清檢察長以電話和歹徒通話紀錄是「陳述」非「筆錄」。
犯嫌林國正挾持台東大學3名學生案,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和承辦檢察官謝慧中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挾持案相關問題。
徐弘儒說,犯嫌林國正因涉嫌2起強盜案,警方根據蒐證,21日持拘票要拘提林國正到案說明,林國正誤以為被通緝,於是挾持人質抗拒,所幸平安落幕。
經訊問後,檢察官謝慧中認為林嫌的槍枝初步鑑定無殺傷力,雖然有槍管,但板機壞掉;不過,當時的情況,犯嫌的確已經有挾持和威脅人質的事實。
至於林嫌指控強盜案是被朋友和警方聯合誣陷、槍枝案被栽贓,檢察官會深入調查。
另外,昨天檢察長黃和村和林嫌通電話,內容寫成9張筆記,並且交由林嫌過目、簽名確認,外界解讀是檢察長偵訊,並作成筆錄。
徐弘儒澄清說,檢察長的「電話製作筆錄」是因為嫌犯一再激動重複口述訴求,檢警為表達已經了解他的訴求,希望安撫他情緒,於是透過電話讓嫌犯電話陳述,再由檢警人員記載,這份紀錄是「陳述」並非筆錄。
外界質疑挾持21小時,是否談判不夠專業。台東縣警察局今天出面澄清,副局長林宏輝、刑警大隊長鄢志豪都表示,對於外界指教,虛心接受;不過,站在警方和談判立場,是以人質安全為考量,況且當時屋內情況不明,因此沒有強攻作為。
參與談判的台東分局偵查隊長許建坤也強調,「時間不是問題」,重點是人質安全,透過溝通了解歹徒、犯嫌情緒,對犯嫌「何時說,何時給」有sop,「人質安全永遠擺第一」。10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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