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提琴手夾斷手指 北市圖判賠167萬
2015/12/21 19:4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江姓中提琴手2年前到台北市立圖書館演出,卻被門夾斷一截手指,訴請國家賠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北市圖應賠償新台幣16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江姓中提琴手提告指出,她是專業中提琴手、鋼琴家,民國102年9月應邀到北市圖演出,正踏出準備室而準備上台演出,不料準備室大門開啟後立刻關上,夾傷右手,導致她第1指節截肢、第2指骨折,訴請國賠工作損失及醫療費共187萬餘元。
北市圖表示,大門開關功能正常,沒管理或設置疏失,且保全當天沒看到江姓中提琴手就醫。
法院採信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鑑定,事發地大門應要約20秒才會彈回關上才算正常,實際上卻1、2秒就自動關上,確有故障,判決北市圖應賠償慰撫金、醫療費與工作損失共16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1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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