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發作撞死騎士 駕駛判刑
2015/12/19 11:48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營養午餐羅姓司機3年前開車時突然癲癇發作,失控撞死一名機車騎士。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他8月徒刑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羅姓男子患有癲癇症,曾就醫服藥控制。他疏未注意,在民國101年10月中午開車載營養午餐到學校後,想開車回家送便當給坐月子的妻子。他開車行經屏東縣長治鄉中興路,突然癲癇發作,瞬間意識不清,失控撞上前方機車,機車騎士顱內出血而當場慘死。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羅男有癲癇病史,事發後改從事農作,妻子鼓勵他定期回診追蹤,可見他若能規律服藥,應能減少不當行為重演,考量他屬於中低收入戶,犯後自承犯行,願意提出300萬元和解金額,沒有前科,依照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被訴肇事逃逸罪部分則無罪。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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