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刀吊飾搭機 女遭開罰
2015/12/11 14:22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1日電)一名張姓女子從松山機場搭機飛金門,把約7公分小刀吊飾遺落機艙座椅,地勤人員發現後報警。航警局今天說,安檢隊張姓員警未能及時辨識,調職記過;張女裁罰10萬元以下罰鍰。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表示,一架從台北飛往金門班機,4日抵達金門尚義機場後,地勤公司派員清潔時,在機艙座椅間發現1把長約7公分的小刀吊飾,機場立即通報金門分駐所。
金門分駐所獲報後,通知安檢隊並調閱X光檢查儀圖檔,發現小刀吊飾是由松山機場離站旅客張女攜帶上機,當時執行X光檢視勤務人員是安檢隊張姓員警。
警方說,因該小刀飾品與鑰匙串、銅板、電子產品等金屬物品混雜並遭覆蓋,張姓員警未能及時辨識發現而通過檢查。
因小刀飾品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物品,依規定不得攜帶,該名旅客已違反民用航空法規定。張女調查時坦承該物品是小孩送的紀念性吊飾,隨身放在皮包內,因搭機匆忙忘記取出,且皮包拉鍊未關上,導致在機上挪動皮包時不慎遺落。
警方說,安檢隊張姓警員予以記過嚴懲、調整工作職務及加強訓練,連帶追究分隊長及隊長責任,並各予申誡1次懲處。
警方對張女開出違反民用航空法通知書,並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裁罰。1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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