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總統府案 張德正頂著光頭發監
2015/11/17 10:17(11/17 13: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男子張德正去年駕車衝撞總統府,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傳喚他到案發監執行,張男已理光頭,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張男之前出庭曾表示,他入獄後會拒絕假釋,以抗議司法不公。
全案緣於,張德正與前妻官司遭判刑,自認司法不公,在去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破總統府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罪和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侵入住宅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二審加重改判刑6年,他未上訴而案件定讞。
民事部分,張德正和任職公司遭總統府連帶求償新台幣340多萬元,台北地院訂於12月8日宣判。10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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