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工作輕鬆 詐騙車手上工4天就遭逮
2015/11/11 14:56(11/11 16: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1日電)因貪圖工作輕鬆、賺錢容易的林姓男子,才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第4天,就因違規駕車遭警方查獲,最後被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台中市政府警局保安大隊第一中隊今天指出,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北區崇德路與太原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隨即將自小客車攔下盤查。
警方盤查時發現駕車的26歲林姓男子神色慌張,且緊盯副駕駛座腳踏板上塑膠袋,員警察覺有異,在塑膠袋內發現新台幣72萬元及筆記本,筆記本中記載著網路信箱、密碼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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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訊問後,林男才坦承是詐騙集團中繼車手,平常負責收「車手」提款的錢,再交給「上手」,72萬元則是剛從其他車手收來的贓款。
林男供稱,在報紙上看到要應徵業務高手的廣告,工作內容是負責收錢,3天前才加入詐騙集團擔任中繼車手工作。全案訊後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1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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