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病歷詐領健保費 2醫師緩起訴
2015/11/2 15:37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日電)台南市2名醫師明知「減重」不是健保給付項目,卻偽造病歷申領,南檢偵結緩起訴,但這2名醫師應賠償向健保局詐領所得,及各支付新台幣250萬元及50萬元給公庫。
南檢今天指出,黃姓醫師是台南市2家診所的實際負責人,另聘凃姓醫師擔任名義負責人,2人共同執業。
黃姓、凃姓2名醫師明知「減重」不是健保給付項目,卻於民國100年7月至103年6月間偽造735名自費減重民眾的病歷,偽稱便秘或睡眠障礙,申請健保給付,3年共詐領新台幣139萬餘元。
南檢念在2名醫師沒有前科,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但2人應賠償健保局的損失,及各支付250萬元及50萬元給公庫。10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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