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批陳菊氣爆案發放不公 判登報道歉
2015/10/14 11:43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前立委邱毅批評高雄市長陳菊發放氣爆災難救助金「先綠後藍」,資源分配不公。高雄地院審結,判邱毅應於4報頭版刊登1天半版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指出,被告邱毅於民國103年8月25日在TVBS播出的「九合一破百倒數特別企畫」節目中,表示陳菊發放高雄氣爆災難救助金對自己綠的照顧非常好,不是綠的就丟到一邊去,是她的系統就先發,不是就後發。
陳菊代表高雄市政府提告,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邱毅主張言論是根據新聞內容、高雄市政府網站公布的石化氣爆捐款運用情形及地方民代所言,且市府自高雄氣爆案發生後陸續收受民間善款,卻未及時公開善款用途及發放人數、金額、時間等資料,言論是就公共事務所為善意評論,經合理查證。
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承審法官調查高雄市氣爆管制區域範圍及氣爆當時各里長的黨籍,以及氣爆補助款發放狀況,發現高雄市政府對於民進黨、國民黨籍和無黨籍任職里長的各里補助、慰問金發放平均,沒有獨厚各里的狀況。
法官調查認定邱毅所言不實,當時正值高雄市府從事救災、重建之際,邱毅的不實言論透過傳播媒體發送,將嚴重破壞災民與原告間信任關係及高雄市府行政中立形象。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判邱毅應在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的全國版頭刊登1天半版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1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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