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公司無罪 檢提非常上訴
2015/10/7 13:2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富味鄉公司販賣混油案,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判決該公司無罪。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該判決不當,因此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富味鄉從民國98年起生產的3款黑芝麻油宣稱純度百分之百,卻暗中摻有低廉的玉米胚芽油及黃麻油,導致下游廠商誤信而購買,不法獲利新台幣3200多萬元。前董事長陳文南等遭彰化地檢署依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摻偽等罪起訴。
智慧財產法院6月間依詐欺取財罪加重改判前負責人陳文南和陳瑞禮兄弟各1年10月,可易科罰金66萬元,緩刑4年,需各繳國庫2500萬元;富味鄉食品公司無罪,全案定讞。
最高檢察署調卷後認為,該判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新修法條意旨,適用法則不當,且和大統長基案有罪判決,兩者法律見解矛盾。加上近來傳出牛肉攙偽或假冒豬肉案件,食品攙偽或假冒、非法添加案件不斷。顏大和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10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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