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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宙集團非法吸金案 3嫌羈押禁見

2015/1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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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日電)高雄地檢署偵辦冠宙集團非法吸金19億元案,傳喚被告25人與證人1人,今天聲押主嫌陳修安、陳柏諺、鄭翔鴻等,法院裁定3人羈押禁見,被告簡麗妍和劉羿伶等4人交保。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王啟明等偵辦「冠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金案,指揮雄檢蒐證組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台南市調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兵分多路到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台北市等多處據點搜索,並傳喚被告25人與證人1人。

檢方查出,陳修安是冠宙公司實際負責人,簡麗妍、劉羿伶分別是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陳柏諺是員工,鄭翔鴻負責營運業務,共同以投資「紅利貴賓廳」及「黃金現貨」等專案名義,對外向不特定人招攬投資吸金。

檢方表示,被告涉嫌自民國103年6月起以這些投資專案名義舉辦說明會可投資娛樂渡假城賭廳和黃金,進行非法吸金,共同招攬不特定投資人約700多人,違法吸收資金約18億5000多萬元。

檢察官偵訊陳修安等人,認為陳修安、簡麗妍、劉羿伶、鄭翔鴻、陳柏諺等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公平交易法和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裁定陳修安、陳柏諺、鄭翔鴻等3人羈押禁見,簡麗妍與劉羿伶等4人分別以3萬元至20萬元交保。10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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