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煙火震碎玻璃燒車 2男遭警送辦
2015/9/28 13:08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8日電)2名男子中秋節燃放高空煙火,卻因沒架好砲管,引爆時導致附近的超商玻璃以及車輛玻璃碎裂,殘留的火星也燒壞自己的車。
王姓及魏姓男子隨後遭警方約談,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消防局也對2人開出將近40萬元的罰單。
30歲的王姓男子以及魏姓男子,昨天晚上在伸港鄉美港路口燃放高空煙火,準備慶祝中秋節,不過由於砲管沒架好,煙火沒有射向空中,反而在原地引爆,同時引燃2人放在小貨車上的煙火,強大的震波將附近的超商及轎車的玻璃震破。
意外發生時,超商裡的店員受到驚嚇,事後才發現不僅玻璃碎裂,天花板也應聲掉落,所幸沒有人受傷;至於停放在路邊的轎車也因此玻璃破裂,有的車子車體部分變形,車主直呼有夠倒楣。
魏姓及王姓男子闖下大禍,趕緊開著小貨車離開,停放在伸港國中,不過2人卻沒有注意到小貨車車上仍有火星沒撲滅,引燃地上的草皮以及小貨車上的煙火,造成小貨車車斗起火。
警方事後接獲民眾報案,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查出魏姓及王姓男子的身分,通知2人到案說明,訊後將2人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彰縣消防局也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對2人開出3張總計新台幣39萬多元的罰單。10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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