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落海身亡案 艦長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2015/9/17 18:51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7日電)海軍士兵黃國章於南陽艦服役時離奇落海身亡案,高雄地檢署重啟調查,認定時任艦長的馮逸成獲悉黃男失蹤後未有停航搜救行動,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黃國章20年前於南陽艦服役時離奇落海身亡,因民國102年發生洪仲丘案,行政院組成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將黃男案移交高雄地檢署重啟調查。
雄檢調查時,馮男說,黃男未依規定值更,曾多次廣播並動員找人,最後才研判他不在艦上;副艦長徐世昌表示,為搜尋黃男,全艦前後至少找過5次。
檢方也找來黃男同袍證稱,南陽艦從左營軍港出港時,曾看到一頂航行帽從飛行甲板右前方飄落,另有人發現黃男蹲下來掀加油桿的蓋子,曾問他是不是在找帽子,黃男點頭。
檢方查出當時南陽艦奉命執行淡水至澎湖的海偵任務,自左營軍港出港不到5分鐘艦上值更官就因黃男未依時間就值更位置,通報艦長馮逸成,但馮男卻未採取海上搜尋或緩行瞭望等措施,反而依既定目標航行,等到5個小時後航至澎湖馬公一帶,才向艦隊作戰中心通報。
檢察官認定馮男當時獲悉黃男失蹤後,可預見他可能自甲板落海溺斃,卻未命令全艦停航採取海上搜救行動,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對落海者施救是世界各國航海通規,馮男可預見黃男可能不慎落海,卻仍確信其不發生,應論以過失,但請法官審酌馮男為兼顧各項現況環境、一時研判失當,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適當量刑。
黃男失蹤6天後漂流到中國大陸福建省海域由當地漁民撈起,轄區公安局法醫師相驗後就地火化,但黃母懷疑死因不單純,多年來奔走伸冤要求還給公道。1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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