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鹽埔鄉長 涉賄選被判2年
2015/9/4 17:58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屏東縣鹽埔鄉長呂清輝去年底競選期間涉及賄選,被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民進黨籍的呂清輝涉嫌在競選期間,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買票,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呂清輝及涉案樁腳提起公訴,並對呂清輝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今天做出刑事判決,判處呂清輝有罪,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擇日宣判。
呂清輝表示,他沒有買票,會上訴找回清白。1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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