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管理費 前大學主計主任遭訴
2015/8/21 15:07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1日電)前國立中興大學蔡姓主計室主任,涉嫌在民國100年至101年間,指使張姓組長等4人詐領管理費新台幣10萬多元,今天遭檢方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蔡男於100年至101年間,利用職務上綜理主計室業務機會,指使張姓組長、游姓組員,利用主計室許姓、陳姓、張姓等人員充當人頭,並製作不實印領清冊,將逾領管理費藏於人頭戶內,後續再交付蔡男,共詐領管理費10萬多元。
蔡男偵訊時辯稱,管理費是按照學校分配給會計室的額度,在額度內本於主管裁量權合理分配,並沒有多詐領。
檢方認為,蔡男等人行為已致使不知情的相關審核人員及出納人員陷於錯誤,而如數發放款項,已構成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要件,今天將蔡男等5人依貪污罪起訴。1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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