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仲崑坦承飲酒3小時 訊後請回
2015/8/6 12:5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藝人黃仲崑今天凌晨涉酒駕遭逮。北檢審酌他沒有肇事、坦承犯行,今天上午諭知請回。據了解,黃仲崑在庭上反應較慢,供稱與朋友在住家附近飲酒3小時,開車要往士林的戶籍地。
藝人黃仲崑今天凌晨1時許,在台北市大安區住處附近酒後駕車,轄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攔查,發現黃仲崑酒測值達0.88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警方表示,黃仲崑和友人在住處飲酒,喝了2瓶啤酒後,想把汽車移置停車地點,才出門移車,卻遇到攔查。
黃仲崑到檢方偵查庭時,他坦承酒駕,回答檢察官問題時,反應比較慢,他供稱昨天晚間9時至12時,與朋友在大安區住處附近的餐廳喝酒3小時,他後來開車是要去位於士林山上的戶籍地;這說法與警方偵訊時,略有不同。10408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