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選罷法 段宜康遭訴
2015/7/15 15:5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溫貴香台北15日電)立委段宜康被控去年在臉書指黃文玲有藍營金主支持,北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段宜康自我陶侃說,不曉得法院有沒有會員制,累積出庭次數可以換鑽石卡?
段宜康在去年11月九合一選舉期間,透過臉書表示,從台聯脫黨參選彰化縣長的黃文玲和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金主,這個人就是上屆立法院的第一財主,爭取連任時敗給魏明谷的蕭景田。
黃文玲不滿段宜康的言論,赴台北地檢署控告段宜康,她說,她絕對跟蕭景田跟林滄敏沒有關係,也沒有任何金錢往來的關係,帳目可以公佈,根本就沒有此事。
段宜康挨告後回應,黃文玲要去提告,那是她的權利,認為用司法把真相披露是最好的一個方式,絕對禁得起司法的考驗。
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段宜康未經查證就發表不實言論,影響黃女的名譽及選情,全案今天偵結,將段宜康起訴。
段宜康在臉書發文說「嗄!又被起訴了?」最近除了彰化的幾個案子,下個星期還要去桃園出庭。不曉得法院有沒有會員制?累積出庭次數可以換鑽石卡?1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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