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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抗告 新北律師:答辯理由準備好了

2015/7/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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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黃旭昇新北市3日電)八仙塵爆案,新北市府提出假扣押的委任律師李永裕表示,將對八仙所提出抗告理由,提出答辯。他說,依消保法企業經營者有賠償義務,執行假扣押是確保賠償財務。

新北市政府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玩色、瑞博等3家業者財產,士林地方法院已經裁定,准許聲請人提供擔保後,得對加害人責任財產執行查封假扣押。

媒體報導八仙樂園業者今天中午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抗告,士林地院下午將分案。新北市政府委任律師李永裕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抗告狀繕本。

李永裕表示,推測八仙樂園委任律師,可能提出的抗告理由,不外乎八仙樂園是提供場地給玩色創意等公司舉辦活動,所以,沒有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一點理由,八仙也可能提出自己沒有隱匿財產,八仙樂園擁有財產,且並未脫產,所以無執行假扣押之必要。

李永裕說,也已經針對抗告理由,擬定答辯理由書,他說,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精神,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損害,有賠償的義務,八仙應該負責。

另外,八仙業者的土地有設定新台幣3億元的高額抵押,財務能力不足以賠償八仙塵爆的傷患損害,所以,執行假扣押有其必要。況且現僅13人提起假扣押,未來還會有更多被害人求償。八仙名下的財產可能還不夠假扣押的1.69億元。

李永裕說,將等收到抗告狀繕本後,針對抗告理由逐一提出答辯,「我們針對答辯理由都已經準備好了」。依照實務經驗,預計下星期一收到書狀,並提出答辯,最快星期一才能由合議庭審議抗告成立或駁回。

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6月29日曾哭著向社會大眾道歉說「很對不起」,並宣布將成立新台幣1億元的公益信託基金協助受害者家屬。陳慧穎今天下午並未接聽外界電話,並未說明關於抗告理由。1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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