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貪瀆 前高市建管處副處長起訴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高雄地檢署會同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前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副處長李政賢涉嫌貪瀆案,偵結起訴。
高雄地檢今天表示,全案由雄檢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調查期間發現建商、營造廠、跑照業者及建築師等,長期以夾藏現金及禮券等送禮方式,拉攏李政賢等人以建立良好互動關係,以求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時能順利快速通過。
檢方表示,李政賢同時藉機向建設公司、建築師事務所要求投資,獲得將近百分之百的獲利。
檢方指出,調查發現屬於超高層建築物的國硯建案,因業主國揚建設節省成本要求,指示施工的大陸工程公司未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設置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負責監造建築師郭榮煌及跑照業者楊小慧等,配合出具不實竣工圖等向建管處聲請使用執照。
檢方表示,李政賢明知國硯建案有未按圖施工情形,竟仍予以快速通過查驗及核發使用執照。國揚員工私下稱在建管處那邊OK,不用擔心等,甚至「預知」使用執照核准日期。且核照後,建管處相關人員就剛好與跑照業者一同出國。
檢方兩度搜索李政賢住家,發現房內除了有30多信封及紅包分裝的現金外,另堆滿130個高級洋酒盒及人民幣、美金、郵政禮券及百貨公司禮券等。30多信封及紅包分裝的現金共約新台幣100多萬元。
李政賢辯稱家中查獲的分裝現金都為個人投資所得,是因為怕小偷所以才將錢分裝在信封內。對於投資建商及建築師事務所是否會影響建管業務行使,李政賢則辯稱個人公、私分明,該要求還是會要求。
檢方表示,檢察官命李政賢就現金及金額提出解釋,查證後李政賢對於這些分裝的現金及人民幣等都無法提出合理解釋。
檢方也發現李政賢個人薪資帳戶,自民國102年至今提領紀錄僅有個位數,甚至多次出國前也無須提領現金,顯見李政賢個人除薪資外,另有其他財產來源。
高雄地檢依刑法行使公文書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賄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李政賢。
另外,檢察官也將國硯建案負責人杜春宗、大陸工程黃東開、楊小慧及郭榮煌等,依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及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起訴;建築師事務所員工楊明華依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起訴。10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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