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鄰居起口角 男砍人判1年2月
2015/5/25 14:42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5日電)張姓男子酒後騎機車回家發出聲響,與鄰居發生口角,張男拿西瓜刀進入鄰居住處砍人,彰化地院今天判處張男1年2個月徒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今年4月,綽號「黑猴」的張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返回租屋處時,發出巨大聲響,鄰居賴姓男子不滿制止張姓男子的行為,2人而因發生口角。
張姓男子無法平息心中的怒氣,拿西瓜刀進入賴姓男子住處的客廳,朝賴男的頭部砍擊下去,賴男見狀用手臂阻擋,但張姓男子仍拿刀砍下去,賴男手臂遭砍傷,從後門逃跑求救,找朋友幫忙送醫及報警。
張姓男子落網後,法官審理此案時,張男辯稱雖和賴姓男子發生爭吵,他只是跟對方講話比較大聲,後來就回家睡覺,一直到警察叫他起床,他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刀子不是他的。張姓男子的律師則說,張男當時既然已經酒醉了,加上有精神障礙,可能控制自我的能力降低。
地院法官認為,張姓男子僅因機車噪音口角,驟起傷害他人之犯意,進而動手傷害他人,且從警詢、偵訊以至審判時都否認犯行,竟無意願與對方商談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1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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